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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支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7-14

关于申报2021年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支持项目的通知

京科专发〔2021105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0号)及其《实施细则》(中科园发〔201923号),现就开展2021年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已认定的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简称海创园)


  二、支持条件


  (一)海创园申请吸引海外人才新注册企业补助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新注册企业为海外归国人才企业或外籍人才企业;


  2.新注册企业为当年度成立的科技型企业(注册时间2019101日至2020930日);


  3.海外归国人才或外籍人才须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第一大股东);


  4.海外归国人才或外籍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海外归国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才: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权威机构认定的留学人才;在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各类人才;长期侨居海外的华侨人才;其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海外归国人才。


  (二)海创园申请专项服务补助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活动开展时间2019101日至2020930日,符合园区发展方向,活动内容涉及人才代办服务、调查研究、海内外政策宣讲、对接考察国际知名企业及服务机构、投融资服务、人才培训交流等专项服务;


  2.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劳务、材料印刷、差旅补贴、场地租赁、培训宣传等方面;


  3.每个专项服务覆盖的各级各类人才企业不少于20家,覆盖人群不少于100人次。


  三、支持内容


  (一)申请新注册企业补助的,根据新注册海外归国人才企业每家5万元、新注册外籍人才企业每家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海创园每年度获得该项支持的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请专项服务补助的,根据每个专项服务实际资金投入的50%,且不超过20万元的额度,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海创园每年度获得该项支持的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每家海创园每年度获得的支持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1年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启动时间为2021715日,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730日(星期五)下午6:00。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期限为202184日(星期三),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采用快递或邮寄方式寄出,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已认定的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名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代章)

  2021714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已认定的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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